南城 14 2026-04-18 21:06:38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 ,专业,及时,全面 ,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证券公司薪酬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
4月1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表示,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薪酬管理行为 ,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证券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修订了《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下称“《指引》”) 。《指引》经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整体来看,本次修订保持总体框架不变 ,在董事会 、管理层的职责、建立薪酬总额决定机制、递延支付适用 、追索扣回方式等方面细化完善,进一步增强规则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本次修订新增长周期考核要求 ,对主要业务部门及核心人员范围、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内容等作出具体规范要求,强化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建设 。
纳入长周期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含3年及以上的长期指标
基本规范细化上,本次修订主要有5方面内容。
一是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对其实行长周期考核。
《指引》表示 ,证券公司应当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以下统称关键岗位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实行长周期考核,纳入长周期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含3年及以上的长期指标 。
其中,主要业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衍生品交易、投资银行、研究所等业务的部门。核心业务人员包括前述业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 ,以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的岗位人员。公司应当根据职级 、岗位或薪酬水平等明确核心业务人员的具体范围。
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经济效益、合规风控和社会责任指标
《指引》明确主要业务部门、核心业务人员范围及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内容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部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 、合规风控指标和社会责任指标等。
经济效益指标应当体现相关业务条线的功能性考核内容。其中,证券经纪条线应当体现产品的匹配度、风险揭示的有效性等情况;证券自营条线应当体现投资行为稳健性、逆周期布局等情况;证券资产管理条线应当体现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等情况 。
衍生品条线应当体现与实体企业 、商业银行及理财子公司、中长期资金投资管理机构开展的衍生品交易占比等情况;投资银行条线应当体现服务国家战略等情况;研究所条线应当体现服务国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和资本市场改革措施解读等智库作用发挥等情况。
同时,合规风控指标应当体现廉洁从业 、合规质效、风险管理等情况,不得仅以是否受到外部处罚作为对个人廉洁从业、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唯一考量。
此外 ,社会责任指标应当体现与部门或岗位职责相关的职业道德与文化建设、保护投资者 、服务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公益等情况 。
明确递延规定,追索扣回同样适用于离职及退休人员
《指引》对绩效递延支付的适用人员、年限 、速度和起付时间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综合业务和岗位的风险属性明确适用人员、支付标准、年限和比例等内容 ,不得通过提高福利或津补贴等方式规避递延支付要求。
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人员应当纳入递延支付范围,递延支付年限应当与相关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递延支付速度应当不快于等分比例 ,递延支付起付年应当不早于绩效薪酬归属年度(T 年)往后的第2 年(T+2年) 。国家及有关部门对递延支付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此外,《指引》明确追索扣回同样适用于离职及退休人员。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 ,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内部经济责任,可以减少 、停止支付未支付部分的薪酬,要求其退还相关行为发生当年相关的全部或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减少、停止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等 。追索扣回同样适用离职和退休的责任人员,相关人员应当配合。
《指引》还要求证券公司按照规定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指引》指出,证券公司应当将薪酬管理纳入公司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加强薪酬相关声誉风险管理。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将相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
指定专门部门落实薪酬管理日常工作
强化内部治理方面,一是证券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薪酬总额预算决算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等进行审议。
二是证券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指引》明确,证券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 ,包括拟定薪酬相关制度及方案,编制和执行薪酬预算,组织实施公司绩效考核 ,评估调整薪酬水平,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三是证券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落实薪酬管理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指引》指出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完善分级审批、交叉复核等内控机制 。明确制度具体实施与监督的部门或机构,由相关部门或机构负责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至少每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一次。
同时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薪酬委员会 、监督部门的履职保障机制,确保相关部门独立、客观、有效履行职责。
加强行业薪酬管理
中证协指出,《指引》适用全部证券公司,各级子公司参照执行 ,人员范围涵盖与证券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 。
其中,优化原则和目标上,首先 ,是证券公司应当树立正确经营理念。践行金融报国 、金融为民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薪酬管理体系,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落实 ,实现稳健经营。
其次,是证券公司应当促进实现功能发挥 。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发挥薪酬管理制度的正向引导作用 ,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和居民财富管理能力。
再次,是证券公司应当确保合规底线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明确各方责任 、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激励约束机制与合规管理的有效衔接。
最后 ,是证券公司应当突出行业文化引领 。将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理念融入薪酬管理,引导员工珍惜声誉、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业 、履行社会责任。
中证协表示,薪酬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机制是保证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现行《指引》对证券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与目标、内控机制、基本规范提出明确要求 ,为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管理制度 、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起到积极作用 。为加强行业薪酬管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有必要对《指引》进行修订完善。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